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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内容: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是以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(包括企业综合管理、工程项目管理、市场营销、采购供应、技术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质量安全管理、法律事务管理等)为职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诚信意识和行业的实践经历,能够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知识拓展市场、发展企业、服务社会,从事建筑企业经营与项目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。
一.申报条件
在建筑企业从事经营与管理的人员,近5年从业经历中无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(国务院最新颁布自2007年6月1日执行的,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四个等级中,发生‘一般事故’的直接责任人)以及违背职业道德与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纪录。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,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:
1、在学历、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职称证书)。
(2)取得中等专业学历,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满12年。
(3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;
(4)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8年。取得研究生学历者,研究生就学时间可视为工作年限。
2、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在具有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的有关部门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。
(2)取得建设部原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、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C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的项目经理。
(二)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:
1、在学历、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(2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2年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3)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取得研究生学历者,研究生就学时间可视为工作年限。
(4)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“全国优秀项目经理”称号或B级以上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》的项目经理。
2、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在具有特级资质建筑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领导职务及以上,或在该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领导职务。
(2)在具有一级资质建筑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职务及以上,或在该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正职职务的领导。
(3)在具有二级资质建筑企业担任企业正职职务的领导。
(4)取得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书满5年者。
(三)在企业经营与项目管理活动中,具备以下条件的特殊贡献人才,可以破格晋升为高级职业经理人。
1、获得国家级重大技术创新科技奖者(获得国家级工法及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前三名);
2、主持企业全面领导工作或担任某一大型工程的项目经理、经营管理业绩突出、对社会有重大贡献、获得“国际杰出项目经理”称号;
3、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企业家等光荣称号。
二、培训内容:根据《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大纲》,以《全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教材》为主要内容,分为六大模块:
1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与建筑企业管理的行业特点;
2、建筑企业财务与资本运营;
3、建筑企业领导艺术与管理能力;
4、建筑企业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;
5、建筑企业战略与市场;
6、建筑企业法律与合同。充分体现对“经理人的普遍性要求,重点突出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要求”。
三、报名时间:2008年6月2日至7月底
四、其他事项:
(一)、培训费用:1600元(含培训费、培训合格证书费),教材费236元
(二)、认证费用: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费1000元, 职业经理人认证费600元,证书费50元。
总费用: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2886元 中级职业经理人 2486元
(三)、未提交申报材料的,请于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:
1、申请登记表(附件2);
2、身份证复印件;
3、最高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任职证书扫描件;
4、培训合格证书(培训后颁发);
5、从业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;
6、彩色小二寸照片4张;
申报材料一式两份。